日前,济南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2017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自2017医疗年度缴费期起,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仍分两档,一档标准维持不变,每人每年300元;二档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调整为160元,缴费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少年儿童(驻济高校大学生除外)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
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在济南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0月14日。对相关意见建议可发送邮件至邮箱:jnylbxc@163.com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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