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街头,一辆喷广告的私家车被抓拍。 警方供图
近年来,很多商家为了方便打广告,在车子的后挡风玻璃上粘贴广告词。天桥交警工作人员表示,小轿车左右及后挡风玻璃上贴广告属于违法。今年4月份以来仅天桥就有704人因在车辆后挡风玻璃张贴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10月4日下午3点30分左右,一辆鲁A牌照小轿车由北园大街凤凰山路口经过,行驶中,该车因后车玻璃粘贴广告被“电子眼”抓拍,几天后该车车主将会收到因妨碍安全驾驶罚款100元的处罚通知单。
天桥交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杨春梅介绍,过去大多数人选择在车身上张贴醒目的广告,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经交警查处后,现在变得“低调”起来,部分商家把车身上的广告转移到后挡风玻璃上。
据了解,在后挡风玻璃上张贴广告,不易被民警发现,但监控抓拍却有明显优势。“4月份以来,我们就利用电警抓拍设备对后挡风玻璃张贴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杨春梅说,目前天桥交警已经查处在后挡风玻璃违法行为704起,依法给予驾驶员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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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贴广告需走正规程序
“车辆如果要在车身上喷涂广告,首先要去工商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需要到市车管所进行车身颜色变更登记,并更改行驶证上的照片。”杨春梅表示。
济南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单位可以到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进行车体喷涂广告申请。
历下区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喷涂、粘贴车体广告的单位,一般需要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广告小样、行车执照。“不同行业的广告,需要提交的资料是不一样的,市民可以根据需要做的广告种类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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