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了驻国资委纪检组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华电滕州新源热电公司总经理秦文学参加公款宴请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国华电所属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副厂长李宪林2016年2月11日用公款组织宴请,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纪委书记路兴海、安监部主任陈浩、检修公司经理魏刚、原纪委书记张文平、原副总工程师何洪滨、协理员魏广德,华电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于凤典、华电滕州新源热电公司总经理秦文学、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边向东参加宴请。
分别给予李宪林、于凤典、秦文学、边向东、路兴海党内警告处分,对陈浩、魏刚、张文平、何洪滨、魏广德进行诫勉谈话。(记者 孟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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