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看上漂亮小姑娘,追求人家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喝点小酒,借着酒胆开车上门闹事,就悲剧了。
27日晚上22时左右,河东交警接到相公派出所民警报警,在相公一家炒鸡店门前,一小伙涉嫌酒驾。河东交警大队相公中队民警到达该炒鸡店后发现一辆灰色长城停在饭店门前,一小伙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经调查,这名小伙姓宋,刚19岁,那辆灰色长城轿车是他开来的,但他并不是来饭店吃饭的,那他究竟是去干嘛的呢?他自称是去炒鸡店买酒的,服务员不卖给他,就吵了起来,结果对方报了警。
当民警询问他有没有喝酒、是否有驾驶证时,他却坚持称自己没喝酒,驾驶证落在家里了。随即,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宋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9mg/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眼看逃不过去的宋某开始耍起酒疯,哭闹了起来,给民警磕头作揖,求民警放过他,把车还给他。民警让他回家休息,醒醒酒第二天再去交警队处理,他仍是不肯,最后民警把他带回了交警队,并将车辆依法扣留。到达交警队后,民警调取宋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宋某根本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但酒驾,还涉嫌无证驾驶。
宋某为啥有超市不去,非要到炒鸡店去买酒呢?原来他看上了饭店老板娘的妹妹,追求人家,人家没答应,就喝了点酒,借着酒胆去闹事。炒鸡店老板无奈报了警,相公派出所民警到达后发现宋某喝酒开车来的,就将情况反映给了河东交警大队。
目前,宋某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2000元。
(沂蒙晚报 记者衣方杰 通讯员陆永文 姚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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