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今年7月1日起,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调整至1000元。这也是自2007年来连续第十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已领取7月份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在本月按新标准一并补发差额,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除失业金“十连涨”外,从今年6月1日起,生育补助金标准和培训补贴标准也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其中,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将依据手术状况,分别按2200元(顺产)、2700元(阴式手术产,俗称侧切)、4600元(剖腹产)的标准给予生育补助。
有不少失业人员担心,一旦失业,是否意味着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对此,济南市社保局相关人员表示,失业人员失业期间也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医疗保险待遇。至于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来源,济南市社保局明确,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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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金需符合什么条件
据了解,职工失业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何申领?对于济南市户口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在终止缴费、中断劳动关系后,为职工办理减员手续,并在60日内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单位打印相关证明,通知失业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非济南户口需带居住证)等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杨元伦 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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