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定陶4村庄15名干部因挪套扶贫款等违纪被处分

2016-08-03 11:50:19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近期,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立案审查了定陶区冉堌镇朱楼村、秦王楼村、潘刘庄村、马邵楼村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期,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立案审查了定陶区冉堌镇朱楼村、秦王楼村、潘刘庄村、马邵楼村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分别给予8名直接责任人党纪处分和相应处理,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冉堌镇朱楼村党支部副书记朱庆西违反群众纪律,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张景胜违反群众纪律,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冉堌镇党委责令其辞去朱楼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村委会委员朱长学违反群众纪律,冉堌镇党委责令其辞去朱楼村村委会委员职务;负责朱楼村具体工作的村干部朱爱东、村委会副主任朱吉国二人涉嫌虚开发票套取、私分扶贫款数额较大,被移送司法机关,冉堌镇党委停止朱爱东负责朱楼村具体工作,责令朱吉国辞去朱楼村村委会副主任职务。

  冉堌镇马邵楼村套取扶贫款,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韩宝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冉堌镇潘刘庄村套取扶贫款,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刘吉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冉堌镇秦王楼村套取扶贫款,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王现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为强化责任追究,定陶区纪委给予冉堌镇南管区主任、秦王楼村包村干部贾克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冉堌镇西管区管区主任、马邵楼村包村干部高志敬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潘刘庄村包村干部张申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朱楼村包村干部李庆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潘刘庄村、朱楼村所在的东北管区管区书记赵效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冉堌镇经管站站长孟志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分管此项工作的冉堌镇党委委员李胜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冉堌镇党委委员职务。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定陶区冉堌镇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从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让广大群众切身享受到改革和发展成果。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健全完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的精准拨付、精准使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查处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作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从先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各类“微腐败”.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问题多发易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坚决予以问责,以严肃问责、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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