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出台的《青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确定了75%雨水就地消纳利用目标,2017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2016年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城市有20个,经初选,有17个城市获得竞争性评审资格。4月22日下午,经竞争性评审,青岛市入围第二批14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期为2016—2018年,总建设投资为48.8亿元。2016年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工程技术试验范围,并建设不同类型的示范项目,总投资19.1亿元;2017年大面积推广,投资18.8亿元;2018年投资10.8亿元。
目标:建海滨山城特色的海绵城市
规划中提到,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青岛市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塑造青岛城市新形象,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发展战略,建设具有海滨山城特色的海绵城市。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要求。
模式:PPP打包投融资模式示范
以流域、汇水分区划分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PPP打包模式,明确采用设计、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建设模式,鼓励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参与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分为新城、旧城建设区二大类。
以旧城改造的分区,其低影响开发措施以滞、蓄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0%以上;以新城建设为主的分区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低影响开发措施以滞、蓄、净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以上;规划区规划进行生态岸线建设的主要河道包括大沽河、白沙河、李村河、娄山河、海泊河、墨水河等河流的郊区河段等,全长188.68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