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菏泽市政府网站获悉,菏泽市鄄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邹倩、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语文教师苏迎春等10名优秀职工被表彰为“菏泽市十大技术标兵”,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为加快菏泽高技能人才培养,2015年3月上旬开始,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院司法警察、初中教师教学、婚姻登记婚礼式颁证、交通执法、临床护理、银行业现金业务、食品检验技术、公路路面病害处治、邮政理财经理、配电检修工共10个工种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比赛中,邹倩等10名职工技术过硬,表现突出,经研究,决定命名为“菏泽市十大技术标兵”,并进行通报表彰,批准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附:菏泽市十大技术标兵名单
邹 倩(女) 鄄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苏迎春(女、蒙古族)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语文教师
王 霞(女) 菏泽市婚姻登记处副主任
时其晨 巨野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监察员
陈 洁(女) 菏泽市立医院护师
陈丽娜(女) 东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计主管
王冬玲(女)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程师
刘法全 郓城县公路管理局养护科副科长
刘晓亚(女)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单县分公司徐寨支局理财经理
张 强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菏泽供电公司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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