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预防》杂志总结了用药超过了推荐时间,可能会加重病情的几种情况。对我国而言,下面几种情况非常普遍,应尤其注意。
鼻塞。鼻塞时,人们可能会使用含收缩血管成分的滴鼻液来缓解。常见的有伪麻黄碱、去氧肾上腺素、盐酸羟甲唑啉等。此类药物可使鼻黏膜血管收缩而缓解鼻塞症状,然而频繁使用却可致病情“反跳”甚至加重,严重时可损伤鼻腔黏膜而引起药物性鼻炎。故含此类药物的滴鼻液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如果症状仍不缓解应马上就医。
皮肤瘙痒。出现皮肤瘙痒,人们常会用到含激素成分的软膏如醋酸氟轻松、糠酸莫米松、氯倍他索、曲安奈德、氢化可的松等来止痒。然而此类药膏长期滥用可能导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一般建议,外用含激素软膏可连续使用1~2周,最多不宜超过4周。如症状未有改善应及时就医。
另外,在面部、颈部、眼周、阴囊、腋窝、腹股沟、股内侧、乳房等皮肤薄嫩部位禁用强效、含氟的制剂。尤其对面部和腹股沟的皮肤瘙痒而言,宜就医治疗,不宜自行用药,否则可能会引起痤疮样疹、酒渣样皮炎等不良反应。
疼痛。哪里疼了,很多人自己买布洛芬、阿司匹林等非处方解热镇痛药来缓解。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药物可缓解中等程度的疼痛如牙痛、偏头痛、神经痛等,而对于创伤性的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绞痛则几乎无效。使用非处方类的镇痛药止痛时,一般不宜超过5日以免延误或加重病情。还需注意的是,此类镇痛药有剂量的“天花板效应”,即当药物达到一定剂量后,其镇痛效果不会随着剂量的增加而增强。不过,长期使用一般不会产生耐药与成瘾。
发热。人们在发热时,通常也会选用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来退烧。但是,此类药物宜在体温高于38.5摄氏度以上时使用,且连续使用不宜超过3天,若症状无改善则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并且,成人发热超过40摄氏度,小儿39摄氏度时可能会引起惊厥、头晕、抽搐等症状,需及时就医治疗。
眼干。对于用眼过度引起的结膜充血,眼睛发干,可用含有收缩血管成分的滴眼液缓解眼部不适,常见的有含萘甲唑林、羟甲唑啉的滴眼液。然而此类滴眼液久用可能会影响局部的血液循环,反跳性地加重眼结膜的充血症状。因此,一般连续使用3~7天后,若症状未有改善,应及时就医。眼干等不适还可采用人工泪液来缓解,但若伴有炎症反应或泪膜破坏的干眼症状则需在医生指导下治疗用药。
过敏。过敏时,氯雷他定、扑尔敏、西替利嗪等抗过敏药是不少人的首选。但一般情况下,此类药物连续使用不宜超过1个月,否则可能产生耐药。在应用一种抗过敏药物治疗,症状未明显改善时,可遵医嘱换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其他抗过敏药。
鉴于上述药物超时使用或有危害或药效不佳,患者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留意用药的时间,切忌不能超时。如果用药后症状没有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应当及时停药就医,以免延误病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 石浩强)